准格尔旗在即将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背景下,通过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坚持现行政策,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专人负责生育指标审批工作。规范旗外出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制度,即在办理出生登记时,除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新生儿住院分娩病历资料。加强计生与公安部门在新生儿落户方面的相互协作,有效杜绝 “落空头户”和重复落户现象的发生。
立足改善民生,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大力促进奖励标准提标扩面。目前,准格尔旗落实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特别扶助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少生快富每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独生子女户每户每年奖励800元(截至小孩满18周岁止);45-59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农村每人每年补贴500元(城镇无业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等。
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基本国策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和已建成的人口文化阵地的正面宣传作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促进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创建幸福和谐家庭,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营造执行国策、落实国策、宣传国策的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系统,由旗计划生育执法队按照统一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集中清理近年发生的违法生育案例,确保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准格尔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贾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