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准旗人口计生局紧紧抓住“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把为民办实事、好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方便群众办事工作。
规范办事程序,制作统一规范的阳光计生便民卡。为了让群众知道去哪办事、找谁办事、怎么办事、办事需要什么证件等问题,准旗人口计生局在充分调研、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了各苏木乡镇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并印发了全旗统一规范的12张阳光计生便民服务卡,阳关计生便民卡涉及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领取、一孩生育登记、再生育《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领取、《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准格尔旗各项计生惠民政策的办理及避孕药具易得工程等所有计生服务便民事项。阳光计生便民服务卡规范了所有计生业务的办事流程、办理条件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公开了旗人口计生局、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电话,便于群众咨询和监督。
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了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旗人口计生局简化了以下5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并减少所需要的证件。1.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领取由原来在各苏木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简化为在村居委即可领取。2.孕妇领取“一杯奶”时所需要提供的证件由原来的6个(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流动人口婚姻证、生育服务证、怀孕证明)减少到3个(户口本、生育服务证、怀孕证明)。3.办理出生婴儿落户证明。政策内生育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婴儿落户证明》,当事人需携带夫妻双方《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旗妇幼保健所验证章),《计划生育服务证》→苏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出生婴儿落户证明,不再需要旗人口计生局审核,这样方便了85%的人群的办理出生婴儿落户证明。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婴儿落户证明》统一放在旗人口计生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为:当时人携带夫妻双方《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旗妇幼保健所验证章),《计划生育服务证》→旗人口计生局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一并办理出生婴儿落户证明,群众不再需要返回乡镇审核,方便了25%的人群办理出生婴儿落户证明。4.独生子女光荣的领取。简化前需要旗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简化后由乡镇直接审核办理,不再需要旗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4.再生育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领取,简化前跨乡镇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旗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简化后跨乡镇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需不再需要旗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简化前必须由本人所需证件去所在乡镇计生办办理,简化后可由他人持所需证件代办。
强化工作落实,召开整治方便群众办事专题会议。为了让方便群众办事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旗人口计生局组织全旗苏木乡镇计生办、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及相关办证人员召开了方便群众办证专题会议,并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脸难看、事难办”警示节目,传达了国家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文件,向所有办证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提出了方便群众办证具体要求:在办证过程中,必须按照阳光计生便民服务卡的规范性要求办理证件,不得私自增设办证条件和提高办事门槛,严禁把计生业务上的事情推给百姓办理(如出生上报证明)。如果符合政策规定,且材料齐全的,要及时办理;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群众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证件;若事实清楚,能不索要的证件或证明尽量不要;可以一趟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两趟;对于索要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以让当事人出具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或村(社区)计生工作人员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在办事过程中,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依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