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ordosrkjs.gov.cn/index.html)查阅,也可到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T6-1110室)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卫生计生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http://www.ordosrkjs.gov.cn/index.html,公共查阅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T6-1207室。市卫生计生委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宣传栏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市卫生计生委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于信息产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市卫生计生委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T6-1207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0477-8588286;通信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T6-1207室),邮政编码017000。
(二)申请形式。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为了提高申请处理效率,请申请人对需要公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卫生计生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文字描述。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电子邮件。申请人可以从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填写《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发送至wsjsw8401@163.com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显要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书面申请。
市卫生计生委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事宜。
(三)申请处理。市卫生计生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描述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市卫生计生委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市卫生计生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市卫生计生委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市卫生计生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卫生计生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卫生计生委12356阳光计生热线投诉。也可以拨打投诉电话:0477-8588422;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01701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监督电话:0477-8588738,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市监察局,邮政编码:01701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卫生计生委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