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万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筹建成立鄂尔多斯仁济康复医院的申请》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贵公司设置“鄂尔多斯仁济康复医院”。现批准事项如下:
一、医疗机构的类别:二级专科医院;
名称:鄂尔多斯仁济康复医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万达大厦(文化街南、东环路西);
床位(牙椅)数:20张;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功能测评室、运动治疗室、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传统康复室、言语治疗室)、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二、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三、成立后的医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涉及医疗用房使用、污水污物医疗废物处理等问题,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申请人应自批复之日起1年内办理完有关该医院的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
六、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