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全市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3、年龄5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旗区妇幼保健院(所)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任正职三年以上;
(2)具有二级公立医院副职(及以上)三年工作经历(包括市妇幼保健院);
(3)具有三级公立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三年工作经历;
(4)具有卫生计生行政事业单位正科实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年限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7)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程序
公开选拔聘用采取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综合评价、党组决定、公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聘任实行量化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持《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选聘报名表》一式两份,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6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简历等到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报名。地址:康巴什新区景观湖南岸CBD-T6楼1216室。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28日
联系电话:0477—8588508
四、聘期及待遇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聘期4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制。所招聘院长纳入市妇幼保健院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待遇;
附件:《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选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