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鄂尔多斯市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及时启动了“单独两孩”政策,切实抓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工作的宣传、申请和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一是领导重视,稳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将两级文件转发到各旗区,各旗区结合实际,及时启动了“单独两孩”政策,均成立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开展“单独两孩”政策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强调各基层、嘎查村(社区)要紧紧围绕“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意义、背景和内容,努力抓好抓实“单独两孩”政策的宣传解释、舆论把关和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常态化。同时,及时将上级有关文件转发到各基层,确保“单独两孩”政策执行到位,并立即着手受理“单独两孩”生育证申请办理工作。使基层快速、有效的贯彻落实,实现政策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
二是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通过进户发放宣传彩页,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单独两孩”生育政策。通过人口计生网站、微信、微博、电话沟通和制作宣传专栏、发放计生宣传品、集中举办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咨询服务热线、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上门面对面宣传等,广泛深入宣传“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及宣传提纲,有序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同时,充分利用“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优生咨询指导、孕前健康检查、产前筛查等工作,提高单独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参与率,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针对单独二孩可能涉及到的高龄孕产妇、长期避孕、第一胎剖宫产等妇女的健康孕育问题拿出工作预案,为目标人群做好前期应对和服务工作。对高龄目标怀孕人群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部分群众将“单独两孩”误解为“普遍放开二孩”的现象,做了全面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力求使新政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培训。在参加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举办的全区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工作培训班后,我市于5月16日举办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邀请了南开大学李建民教授和自治区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刘杰处长围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和调整完善“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方面,深入的分析讲解,全面细致地讲解了中国家庭变迁与家庭发展政策方面和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存在的具体案例方面的内容。各旗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副局长、执法队队长、政法干部,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办证人员,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及二级单位全体干部共230人参加了培训。各旗区都重视加强“单独两孩”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多次召集各基层办证人员召开“单独两孩”政策业务知识培训会,全面解读政策相关内容。同时不断做好上级部门对政策实施的跟进工作,特别对自治区关于下发《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和学习,使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更全面、更扎实地掌握“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相关内容,在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时能依法办事,以便更好、更快地惠及于民、服务于民,确保新政执行到位,落实到人;针对单独二孩可能涉及到的高龄孕产妇、长期避孕、第一胎剖宫产等妇女的健康孕育问题拿出工作预案,为目标人群做好前期应对和服务工作,对高龄目标怀孕人群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四是认真细致,全面摸底调查。各旗区组织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了摸底调查。重点核实了目标人群的生育情况及基础信息,同步完善了全员人口数据库中相关信息。通过摸底,三、四季度(按自然年度)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家庭预测数为218户、250户,单独家庭调查数为6412户,其中单独无孩家庭数为1324户,单独一孩家庭数为5088户,我市不会形成生育堆积问题,对公共资源配置不会形成较大的冲击。
五是方便快捷,开辟绿色通道。各旗区乡镇计生办专门开辟“快收、快审、快报”绿色通道,制定“个人申报、计生办受理、对外公示、上报旗局审批”的审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截止2014年12月底,各旗区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家庭数为935户,已审批89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