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领导之窗    
何 涛 党组书记、主任
王琳琦 党组成员、副主任
格日乐图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 郑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昇 党组成员、副主任
丁国栋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黎明 调研员
徐 健 副调研员
董鹤耀 副调研员
  信息公开    
  下载专区 更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行政权力梳理——许可2项
行政权力梳理——确认2项
行政权力梳理——监督检...
行政权力梳理——处罚11项
  信息报送排名    
各科室更多>>
宣传科 6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6条
卫生应急办公室 5条
各旗区更多>>
康巴什卫生计生局 28条
鄂前旗人口计生局 9条
鄂旗卫生计生局 8条
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更多>>
市中心医院 10条
市爱卫办 13条
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11条
市直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更多>>
市防盲治盲眼科医院 2条
立仁医院 0条
友好医院 0条
  科普天地 更多>>  
女人的脂肪和生育能力...
产前检查的时间及间隔时间
乳腺专家提醒:小叶增...
男性疾病引发妇科病 夫...
婚育必读
  便民服务  
天气预报 邮政编码
常用电话 区号查询
日历查询 列车时刻
航班时刻 股市行情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 您现在位置:首页>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  
东胜区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来源: 聂金凤 发布时间:2014-05-21 17:41:00
 

  为了进一步加大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切实改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凡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经区级以上残联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都可以享受这项扶助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不分城乡,49至5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10元、独生子女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75元;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44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45元。而东胜区扶助标准在自治区扶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直至夫妻亡故或伤残子女康复为止。  

  每年2月28日前,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和村、社区计生专干对目标人群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后逐级上报、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后,5月10日前,区人口计生局将扶助人员名单报区财政局和市人口计生委。9月30日前,市、区两级财政局按专项资金拨付区人口计生局。12月30日前,指定代发机构以“一卡通”形式全额发放到户。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电话:0477—8588510 传真:0477-8588517 E-Mail:ordosrkjsw@126.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05002803号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无疆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