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7〕172号)文件精神,立足于广大人群营养健康现状和需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设置了2021至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目标。
二、主要目标。
从母乳喂养、儿童生长、学生身高和肥胖、住院病人营养状况、居民饮食习惯及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到2030年:一是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二是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三是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四是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五是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六是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三、实施行动
《营养计划》部署了七项重点任务和六项实施行动,覆盖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营养和健康,着力满足国民健康需求提升获得感,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信息化助力营养产业蓬勃发展,为建设健康鄂尔多斯奠定坚实基础。
七项实施策略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营养相关法律法规、健康政策及健康标准,推动本市健康营养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2)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包括营养科研能力和营养人才培养,为营养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增添新动能。
(3)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及时了解人群营养状况并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对营养改善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4)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快农业、餐饮业、食品加工业的营养化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5)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促进传统食养服务供给和食养知识传播,充分发挥传统食养在现代营养学中的作用。
(6)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智能化应用,稳步开展信息惠民服务。
(7)普及营养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水平。
六项实施行动针对不同人群的营养健康突出问题:
(1)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调查行动,掌握不同人群营养与健康状况,对存在营养与疾病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2)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加强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膳食指导和干预,培养科学喂养行为,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3)学生营养改善行动,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加强超重、肥胖干预,推动学生营养健康教育。
(4)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改善措施,建立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推动老年人群的“健康老龄化”。
(5)临床营养行动,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患者营养诊断和治疗、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
(6)吃动平衡行动,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推进体医融合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营养计划》,确保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有效落地,从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广泛宣传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四个方面提出保障落实的措施。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
营养改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针对国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依靠科技创新,实现科学精准营养。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科室:食品安全与药物政策科
联系方式:0477-8588419
相关链接:http://wjw.ordos.gov.cn/zfxxgkx/fdzdgk_xxgk/zcwj/202501/t20250106_3755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