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2-01 09:53
来源:
字号:
打印

  鄂建提复字〔2022217              

杨杰委员: 

  您的《关于“后疫情时代”定点医院如何优化疫情用药储备确保用时拿的出平日不浪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我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中药品用法用量及疗程,要求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制定本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储备清单》,切实优化定点医院疫情用药储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如遇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可按院内管理规范先行采购。同时,为保证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用药储备清单药品的及时供应,我市及时调度相关药品配送企业,并责成辖区内储备能力好、配送能力强、信誉良好的药品配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救治药品储备,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救治药品供应。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95 

  (联 系 人:贾慧平 

  联系电话:0477-8589786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