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4-03 09:27
来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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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3〕344号
  李明波委员:
  您的《关于在我市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控烟行动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模式,打造无烟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2019年启动“健康鄂尔多斯行动”以来,将控烟专项行动作为20项健康系列行动之一。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目前我市已完成2022年阶段目标。
  一、建立奖惩制度,提高公众认知力
  (一)广泛开展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为扩大控烟宣传活动覆盖面,我市利用“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入企业、入社区、入学校、入机关等形式做到控烟宣传全覆盖。通过举办儿童青少年控烟绘画活动和无烟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让青少年意识到烟草危害,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控烟宣传由学校渗透到家庭,形成杜绝烟草从青少年做起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组织市疾控中心、爱卫中心、医疗机构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知识巡讲活动。
  (二)发挥关键人群引导作用,广泛开展无烟单位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40号),要求所有党政机关和领导,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所、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及其它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卫生部门充分发挥控烟履约带头作用,全面创建无烟卫生系统。每年通过旗区级和市级无烟单位评比和暗访表彰先进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广泛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无烟单位创建率100%。
  (三)营造公共场所禁烟环境,动员社会力量主动参与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立单位内部控烟监督管理人员,积极发挥控烟监督员的作用;在公共场所全面落实“三有三无”要求。发动居民参与控烟志愿服务,壮大控烟社会组织力量,鼓励控烟志愿者在宣传活动、劝阻吸烟、场所巡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形成全民参与控烟的良好局面。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提升行动,建设一批“无烟头示范街”,在人流密集区域安装烟头收集器,提醒市民保护环境,改变随手乱扔烟头行为,争做城市文明的实践者。
  (四)建立相应奖惩制度,让无烟成为一种文明
  2019年10月29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促进条例》,该条例与2020年3月正式实施,《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违反本条例中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第五章法律责任中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五)强化控烟干预工作,为戒烟者提供规范指导服务
  持续规范我市戒烟门诊,积极推广医疗机构戒烟服务,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中医院、蒙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立戒烟门诊,广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工作。同时,通过开
展义诊、现场咨询,戒烟门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等普及控烟戒烟知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控烟活动。目前,全市共设置戒烟门诊26处,其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呼吸、肿瘤等专科医院38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处,2021年培训戒烟医师1179人次,戒烟门诊服务30513人次,戒烟热线接听17559人次。
  二、广泛开展调研,加快控烟立法进程
  目前,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北京、秦皇岛、克拉玛依等20个城市先后颁布实施地方性控烟法规。2023年以来,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按照《鄂尔多
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持续开展禁烟巡回执法,深入餐饮、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开展问题排查;市爱卫服务中心组织第三方公司不定期暗访全市无烟单位,暗访结果将作为无烟立法
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密切关注国家层面的立法动态及各地控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各地区立法经验,全面评估制定我市相关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入地调研论证,积极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论证成熟,适时启动立法程序。二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规定,制订出台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明确在医院、影剧院、车站、机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等候室开展禁烟工作。同时,结合《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的联系,深入开展禁烟巡回执法工作。继续重点研究探索控烟执法体系,确保控烟立法工作尽快落地。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利用媒体、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提高群众控烟禁烟的主动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烟草的浓厚氛围。四是持续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创建成果,开展明察暗访,提高无烟单位创建质量。继续开展无烟企事业单位建设工作,尤其对人员相对集中的中小企业,加大无烟单位创建力度,人人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的主人。提高职工的控烟责任感,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五是持续开展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和控烟干预工作,为公众提供科学指导和规范服务。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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