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5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4-03 08:44
来源:市人民政府
字号:
打印
   鄂建提复字〔2023〕347号
   王海英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多部门合作积极推进居家医养结合
  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发展医养结合定位为重要的健康服务产业,纳入“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全市卫生计生“十四五”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并深入推进,加快构筑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将医养结合项目纳入全市健康产业扶持范围,不断完善配套政策,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医养结合发展。一是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鄂卫健发〔2021〕244号)、《关于推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鄂卫计发〔2018〕23号)、《关于推进老年医学发展开设老年医学科的通知》(鄂卫计发〔2016〕290号)、《关于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收普通挂号费的通知》(鄂卫健发〔2019〕224号)等一揽子政策性文件,为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电子信息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开展家庭医生互联网诊疗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咨询、签约服务申请以及慢性病复诊和在线处方等互联网诊疗服务。依托“12349”服务信息平台、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社区服务资源,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模式,通过“12349”服务热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线下实体等受理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学、惠、康、乐、安、享、医等多元化、多层次的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目前,东胜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已整合300家服务机构,实现了助医、助餐等26大类192小类的服务。
  二、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
  探索形成“养老机构入医疗”“医疗机构转养老”“医疗养老合作”“居家医养”“医养康养”等多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24家医养结合机构,其中18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养结合床位5218张,在医疗机构调配老年病床511张。建成4所康复护理老年病医院,9个中蒙医院均开设老年病科。建成自治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个、示范县1个。城市核心区现有鑫海颐和院、中华情医养院、颐康医养全护中心、华健医养院、康巴什仕博国际健康城等养老机构,在东胜区罕台庙镇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健康养老机构聚集区。鄂托克前旗建成了阿吉泰健康养生园,乌审旗建成了新康中医医养院、生态康养中心等。
  三、不断提升医养照护水平,加强服务能力
  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鄂卫健发〔2021〕244号),结合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探索形成以二级以上市、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等组成的紧密医养联合体,建立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协作、双向转诊机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医疗、养老和护理服务,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技术扶植、质量控制、人员培训以及疑难会诊等工作,不断提升其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开展签约合作,建立巡诊制度
  制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鄂府发〔2021〕311号),各基层医疗机构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定期走访探视高龄、空巢、失能重点老年群体,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监测、精神慰藉、咨询指导、药品配送、家庭病床等服务,上门巡诊老年人79085人次。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65岁及以上老年人242330人,接收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162651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12%。养老机构引进或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合作关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53家,签约率达85.48%以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