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30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18 10:57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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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4〕296号   签发人:张秀玲   

  辛建军代表: 

  您的《关于开展中药材集中采购,支持中医医院发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民营医院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我市高度重视民营医院建设,持续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提升民营医院服务能力。加大对民营中医院(蒙医院)开展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开展民营医院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扎实做好市级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工作,推动在民营医院设立“名医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医、名家的引领作用,提升民营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二、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保护传承。持续加大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一是持续打造文化宣传阵地。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级中医药(蒙医药)宣传文化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2个,打造中医药(蒙医药)进校园示范学校2所,中药材(蒙药材)标本馆以及展览文化长廊等50个,健康文化知识角79个,评选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1个(鄂托克旗蒙医医院)。二是大力支持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积极鼓励中医药专家、学者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传承活动,强化中医药(蒙医药)文化非遗保护,研究、整理、挖掘和传承中医药(蒙医药)精髓,全市共有13项传统中医(蒙医)疗法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积极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工作,全市16项中医(蒙医)传统技术列入自治区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 

  三、积极鼓励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交流合作。我市持续加强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推动全市医疗服务水平整体跃升。鼓励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开展合作项目,共同开展医疗技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活动,不断提升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支持民营中医院(蒙医院)积极参加对外交流和义诊等活动,提高医院知名度。 

  四、全面降低中药成本。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严格把关中药材种植、加工、储存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推动中药制剂研发。鼓励中药企业加大中药制剂的研发力度,降低中药成本。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同仁堂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启地企合作共建优质中药材(蒙药材)种植基地的探索性尝试。统一药品采购平台。按照国家、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要求,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网上采购。切实改善药品价格虚高。将医保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的药品纳入集采范围,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切实降低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中药饮片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价29.5%,最大降幅56.5%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加强民营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传承保护以及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推动全市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725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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