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出生缺陷一级预防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模式,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出生缺陷工作的能力,根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全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通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促进、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群众自愿参与”的工作模式,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促进鄂尔多斯市人口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一级预防是指通过孕前综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一级预防最为重要,一级预防是积极、主动、有效、经济、无痛苦的预防措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在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中,要以一级预防工作为主,从源头抓起,从一般人群做起,特别是要从农村牧区抓起,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2.坚持实事求是。全市各旗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旗区出生缺陷多发病种及其主要发生原因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从自身实际能力出发,先从试点开始做起,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尽最大努力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3.坚持科学指导。各级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加强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科学普及,加强对新婚、待孕、孕期等不同阶段以及高龄、高危等不同育龄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指导。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服务。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促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引起社会各方关注,群众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较实施前有明显下降。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以嘎查村社区为基础,以服务机构为依托,面向广大育龄家庭,满足基本需求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管理服务体系和监测体系;基本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工作机制;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出生缺陷的能力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实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指导服务的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1、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试点地区出生缺陷基础调查。通过先前调查,我市出生缺陷调查研究确定出生缺陷种类和分布,发现产生我市出生缺陷的相关因素,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2、广泛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知识。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利用人口学校、“优孕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制定宣传教育规划,宣传内容要科学、规范,保证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引导待孕夫妇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让婚前青年认识婚前检查的重要性;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知识水平。
3、创造条件开展优生服务。在全市各级形成一个以“乡镇(苏木)、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主体、旗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枢纽、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依托和指导”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网络。在对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前提下,做好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工作。市旗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相应的监测实验手段,对特定人群进行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相应实验室筛查,加强对高危人群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工作。建立起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和各级出生缺陷起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带动全市“三大工程”工作的开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优孕通”电话咨询服务。开展优生咨询,解答有关优生问题以及遗传性疾病在家庭中的发生、传递规律、再发风险、防治等问题,帮助他们选择相应对策。对与优生相关的诊断检查及预防应做到知情同意。
4、积极做好待孕人群营养素补充。各级计生技术人员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对待孕人群进行叶酸的发放,指导营养素和微量元素合理补充,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计划开展试点工作
协调有关单位特别是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共同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试点的同时,根据全市出生缺陷重点旗(区)、苏木(乡、镇、办事处)进行市级试点工作,积累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各旗区要结合旗区工作情况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工作计划,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使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探索工作机制
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人口和计生事业新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各级在进行试点和推广过程中,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机制。建立人口计生部门为先导,立足于自身服务网络,逐步走向政府推动、部门参与、家庭响应的一级预防的工作机制;旗(区)、苏木(乡、镇、办事处)两级计生部门要努力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
旗区和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发放叶酸要有详细记录,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并收集、整理上报本地的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开展本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技术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1、旗区计生服务站:
(1)负责对苏木乡镇服务站的指导,做好免费发放叶酸管理,负责收集苏木乡镇取、发、服、效果等数据和动态情况,并将收集情况汇总,写出分析和评估报告,上报到旗区出生缺陷干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一次。
(2)负责对叶酸服用方法的正确指导和服药后产生异常情况的处理。
2、苏木乡镇计生服务站
(1)苏木乡镇计生服务站首先对辖区内历年来病残儿童鉴定符合对象尚未生育者、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夫妇未生育的在孕前3月和孕期进行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的培训。
(2)做好辖区内待孕妇女和孕期妇女增补小剂量叶酸营养素的计划,领取、发放、登记工作。
(3)对服用叶酸的待孕妇女和怀孕妇女定期开展随访、监测、指导。如发现异常及时向旗区计生服务站报告。
(4)正确指导服用方法,对准备生育的妇女在怀孕前3个月至怀孕后3个月内,每日服用叶酸0.4mg连续6个月;对曾经生育过神经管畸形的妇女,在再次怀孕前3个月加倍服用叶酸,每天0.8mg连服6个月,以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要切实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以人口计生委主任为组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和事业单位为成员的全市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口计生委科技科,负责组织协调出生缺陷预防日常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组有关专家指导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各旗区也要成立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的工作机构。
(二)加强人员培训。各级要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优势,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功能并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在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中,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安排,市、旗区、苏木乡镇办事处三级服务机构要根据各自的功能和条件,做到各有侧重。市、旗区服务机构承担对乡镇服务机构的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人口计生系统行政、专业技术人员预防出生缺陷专业相关知识、咨询技能和叶酸片投放流程及要求的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遗传病及其预防、出生缺陷及其预防、优生咨询、孕前实验室筛查、孕期保健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指导和协助基层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收集、整理并上报本地的出生缺陷发生情况,积极开展基本的检测服务。乡镇服务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本地的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育龄群众提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嘎查、村、社区负责向上级报告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各旗区根据各自的条件建立高危人群信息库,做好针对性的预防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出生缺陷预防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经费投入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旗都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业费之外增拨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顺利完成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创造条件。同时要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2007]9号文件精神,对农村牧区的男女青年结婚进行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对农村牧区已结婚符合政策生育而尚未生育(怀孕)的对象,病残儿童鉴定符合照顾生育二孩对象尚未生育者(病残儿童包括历年的),以及部分符合政策生育的困难家庭户开展叶酸增补服务。以后,逐年扩大叶酸增补免费服务对象。
(四)考核评估。将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考核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配套经费数量、有无协调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有无创新活动,是否进行考核评估;孕前指导重点人群参与率和服务对象相关知识普及率等服务人群参与情况,知识行为改变情况等。通过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市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鄂尔多斯市市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文峻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赵 萍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高 华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许育新 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科长
高 冬 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王淑云 市人口计生委宣法科科长
冯菊生 市人口计生委规统科科长
秦小梅 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科科长
何 勇 市人口计生委协会副秘书长
刘多丽 市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站站长
李 锐 市人口计生药具站站长长
塔 娜 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