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
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 回应机制的通告,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卫生健康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现就我委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单位和个人就我委领域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我委将依托举报电话或者来信来访、邮寄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477-8588398。 材料接收地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大厦904室)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2023年度内...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最美育婴员”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美育婴员”选树宣传活动要求,经过各旗区宣传部、卫健委推选,经我委党组同意,拟确定自治区示范机构的鄂尔多斯市托育指导中心潘娜同志和乌审旗真爱幼幼托育中心姜彩艳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最美育婴员”。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对以下评选人员进行公示。 潘娜,女,汉族,1992年5月出生,家住康巴什区,群众,本科学历,现在鄂尔多斯市托育指导中心从事育婴工作; 姜彩艳,女,汉族,1987年9月出生,家住乌审旗,群众,大专学历,现在乌审旗真爱幼幼托育中心从事育婴师工作。 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我委将严格保密,反映情况需客观反映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电话:0477-8588516 地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大厦928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
鄂尔多斯市关于拟表彰自治区级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各单位民主推荐,经自治区爱卫会审核,拟定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5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推荐名单 (一)先进集体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1.王昇,男,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 2.宋乃春,男,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3.贾慧平,男,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四科科长。 4.崔继强,男,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科科长。 5.柴帅,女,现任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财政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6.贺鹏,男,现任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7.康忠荣,男,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8.李芳,女,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爱国卫生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9.乔瑞霞,女,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10.苏开成,男,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11.杨文文,女,现任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疾控与爱国卫生运动股科员。 12.苏文栋,男,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13.王万青,女,现任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教爱卫股副股长。 14.朝鲁门其其格,女,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爱卫办副主任。 15.王伟,女,中共党员,现任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二、反映情况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477-8395405;通讯地址: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大厦10楼1005)。 三、公示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根据《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考生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现对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9日 受理电话: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8588506 附件: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经中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6...
关于对市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拟委派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中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6名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王 莉,女,1983年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财务科主任,拟委派任市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高 燕,女,1984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拟委派任市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史美荣,女,1974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市中医医院总会计师,拟委派任市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高 科,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市第二人民医院总会计师,拟委派任市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张俊利,女,1975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科主任,拟委派任市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田 琳,女,1980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拟委派任市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大厦907房间 受理电话:0477-8588508 0477-8588510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特此公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年10月12日
鄂尔多斯中医医院坐落于鄂尔多斯市府所在地,魅力新城康...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院长公告, 鄂尔多斯中医医院坐落于鄂尔多斯市府所在地,魅力新城康巴什区。医院始建于1962年、1979年获批复将中蒙医院分设、1983年建立,是一所集中医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占地2.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80张,目前,开放床位426张,年门急诊人次33万人次。现有在职职工58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07人,中级职称人员187人,具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86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现有自治区名中医3人,鄂尔多斯市名中医12人,院内名医9人。开设28个一级临床科室、15个护理单元、11个医技科室;自治区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6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9个。目前,已经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望京医院、东方医院在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同陕西省中医医院结成医联体,逐步形成了“大综合、强专科、多特色”的发展格局。 一、选聘职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院长1名。 职位说明书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类相关专业、卫生类高级职称和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三)具有三级医院院长工作经历;具有三级医院副院长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二级医院院长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个任期,男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为参聘对象: 1.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力、偏离公立医院办医宗旨的; 2.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影响使用的; 3.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7.上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情况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8.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报名; 3.提交材料。登录报名系统:https://zhongyiyiyuanxuanpin.zhaopin.com,点击招聘职位-点击报名-填写报名表-保存草稿-下载报名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当地组织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如下材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近期免冠2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所有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副高或正高所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2018年以来个人所获奖励,授奖单位为各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卫健和科技部门)、任职文件和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下载后签字扫描)等扫描件; 4.其他事宜。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行业内记录不良征信。已经聘用的,立即终止聘用协议并追缴已发放薪酬。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重点了解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分为简历筛选和履历分析两个步骤。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进行审核筛选。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等,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入履历分析。履历分析,重点对参聘人员工作业绩、岗位经历、工作成果等各方面要素量化赋分,并择优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核实人选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确认其是否有犯罪记录、诉讼记录、工商注册、信用风险、网贷逾期、媒体信息等负面情形。如因不符合条件出缺,依次递补。复审通过后,进入能力测评环节。 (三)能力测评 1.专家面谈 专家面谈环节,对复审通过的应聘者进行深入全面了解,面谈结束后,进入素质测评环节。此环节不计分。 2.人才素质测评 专家面谈后工作人员统一发放测评通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此环节不计分。 3.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 主题演讲和半结构化面试综合考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其中,主题演讲占比40%,半结构化面试占比60%,最后加权得分即为面试总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预备人选,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人选一经确定,必须服从选聘领导小组考察安排,如不服从考察安排,自动取消其人选资格。考察人选出缺,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依次递补。 (五)审核公示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审核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六)聘任 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聘任期为5年,聘任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相关待遇和责任 院长拥有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权、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用权、内部分配权和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自主权;对医院的日常管理、资产运作和医疗行为等负有管理责任,同时要确保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承担社会责任。院长工资报酬在绩效考核基础上实行年薪制,市中医医院院长年薪为40万元人民币(税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二)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选聘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个人手机短信(建议应聘人员取消智能手机垃圾短信拦截功能)。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选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公告明确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含聘任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任资格; (四)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7-8588506 18810366908 监督电话:0477-8588614(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职位说明书.docx 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院长 公开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0日
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62年、197...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62年、1979年获批复将中蒙医院分设、1983年建立,是一所集中医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占地2.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80张,目前,开放床位426张,年门急诊人次33万人次。医院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发展特色优势学科为核心,立足把服务市场做大,把临床学科做强,把医疗技术做精。打造医生学者风范,护士天使形象,行政公仆情怀的高素质医疗综合服务团队。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4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控制数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次招考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 (一)项目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2日(不含)至2005年10月12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国内学历学位截止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考生住培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自治区发证时间,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国内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国(境)外202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列编招聘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公告。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erdoszyyy.org.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8日下午5:30。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27日下午5:30。 “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下午6:00;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6:00。周六日不进行资格初审。 “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取消“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在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报名要求 (1)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护照)要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一致。 (2)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目录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 (4)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依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2.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将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或有疑问的,将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 岗位表中免笔试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其他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 资格初审后,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经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或者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及改报资格初审时间在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笔试 1.报考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护理学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知识》;报考临床药学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临床药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免笔试专业岗位直接面试(具体见岗位信息表)。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免笔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为1:3,资格复审后,对于达不到比例的免笔试岗位,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需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的(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岗位表中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 体检 (1)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将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应聘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体检医生与应聘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考察 (1)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2人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和查询有无犯罪记录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要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者经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医院纪检监察室将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医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如对报考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或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0477-3115467进行咨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506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586927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 2023年10月7日
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承担全市及周...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承担全市及周边盟市精神疾病的诊疗康复工作。2015年,市人民政府将原属民政系统管理的精神卫生中心归口卫生计生系统管理,并更名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挂“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经过近年来的发展,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已成为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培训、指导为一体,诊疗科目齐全、功能完善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设置罕台部和东胜部,开放床位300张,开设精神医学科、心理医学科、睡眠医学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物质依赖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心理检测治疗科、无抽搐电休克等科室。 二、招聘计划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控制数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次招考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 (一)项目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6日-2005年9月26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国内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考生住培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自治区发证时间,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国内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国(境)外202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列编招聘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网站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3日下午5:00。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9日下午5:00。 “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上午12:00,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上午12:00。 “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取消“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在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报名要求 (1)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护照)要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一致。 (2)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岗位专业目录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 (4)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依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2.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将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或有疑问的,将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 岗位表中免笔试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其他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 资格初审后,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经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及改报资格初审时间在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1次。 (四)笔试 1.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需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内容:岗位7-12号为医学基础知识;岗位13号为心理学专业知识;岗位14号为中医医学基础知识;岗位15号为康复医学基础知识。 3.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一般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详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8.笔试结束后,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后,对于达不到1:3比例的免笔试岗位,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报名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各类获奖荣誉及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④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的(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需要复检的,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将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和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有无犯罪记录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要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医院纪检监察室将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医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如对报考及政策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或下午14:00至17:00拨打电话0477-8185276进行咨询。 (五)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506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586927 附件1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和备案登记审批...
鄂尔多斯考点关于领取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护士资格证的公告,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和备案登记审批表等各项资料已办理完毕,近期已按考生报考单位行政区划统一发放至所辖旗区或市直单位,请各位考生及时联系领取。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人才考试中心:0477-8588394 东胜区卫健委:0477-8120802 达旗卫健委:0477-3947015 准旗卫健委:0477-4886335 伊旗卫健委:0477-8684505 乌审旗卫健委:0477-7581820 杭锦旗卫健委:0477-6621371 鄂旗卫健委:0477-6212449 鄂前旗卫健委:0477-7623908 康巴什区卫健委:0477-8599931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9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干部接访安排表, (2023年9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全市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市联席办工作要求,现将市卫健委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公示如下: 一、接访地点: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大厦9楼会议室; 二、接访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应尽量减少来访人数,自行协商选派3名以内代表; 四、领导干部接访安排 五、接访电话:8395403 姓 名 职 务 日 期 王 枫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赵 瑞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张建平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 李春梅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