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人才引进面试及加试工作...
关于公布2026年度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总成绩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人才引进面试及加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总成绩公告如下,具体见附件。附件: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人才引进面试及加试成绩汇总表.xlsx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7月20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拟推荐刘喜等同志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117号)文件要求,经本单位资格审查、评议、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我委进行了资格复审并研究决定,拟推荐市中心医院刘喜等11名同志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其中市中心医院刘喜、王永华两名同志为破格申报竞聘,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受理方式及要求: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线索。受理部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联系电话:0477-8588506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大厦9楼907室附件: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名单.docx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7月12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内卫规范〔2025〕3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中(蒙)管理字〔2026〕174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2026年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复审合格的63名报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13日一2026年7月21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 0477-8588421。 附件: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复审合格人员名单.doc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7月10日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
中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行业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带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诠释初心使命,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鄂尔多斯做出更大的贡献,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工委决定,授予王丽萍等29名同志“鄂尔多斯市直卫健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乌云娜等19名同志“鄂尔多斯市直卫健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药剂党支部等9个基层党组织“鄂尔多斯市直卫健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这次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市直卫健系统各医疗单位、公卫机构的先锋模范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充分彰显市卫健行业党建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丰硕成效,生动展现党员医务工作者、党务干部忠诚担当、医者仁心的良好精神风貌。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先进基层党组织珍惜崇高荣誉、永葆奋进姿态,在守护各族群众生命健康、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增效的火热实践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市直卫健系统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先进典型为榜样,筑牢思想根基、把稳政治方向,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立足卫健主责、主动担当攻坚,深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基层诊疗、中蒙医药、健康促进等重点工作,为“十五五”卫生健康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鄂尔多斯市直卫健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附件:鄂尔多斯市直卫健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 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共57个)优秀共产党员(29名)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王 星 市中心医院药剂科党支部书记、东胜部药剂科副主任任婕瑞(女) 市中心医院行政一党支部副书记,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李长青(女) 市中心医院内科一党支部副书记、东胜部心内科副主任医师李 伟 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外科党支部书记、康巴什部手术麻醉科副主任李全福 市中心医院内科二党支部书记、东胜部肿瘤二区主任栾秀荣(女) 市中心医院行政三党支部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龚慧珍(女) 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内科党支部副书记、康巴什部儿科护士长温旭欣(女) 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党支部副书记、东胜部重症医学科副主任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王丽萍(女) 市中医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白雪梅(女) 市中医医院血透室护士长 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乌 兰(女,蒙古族) 市蒙医医院东胜部党支部书记、信息统计科工作人员石伊东 市蒙医医院行政药学党支部书记、信息统计科副主任许拥军 市蒙医医院眼耳鼻喉科主任何 窈(女,蒙古族) 市蒙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护士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王金磊(蒙古族) 市第四人民医院社区精神卫生科主任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王志勇 市第二人民医院影像医学科主任牛布拉(蒙古族) 市第二人民医院二党支部书记、外科主任李金雨(女) 市第二人民医院六党支部书记、肝病科一区护士长李 鹏 市第二人民医院五党支部书记、医学检验科主任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杜忠林 市妇幼保健院影像党支部书记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王 霞(女)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第一党支部书记、人事科副主任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国龙(蒙古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科长李 元(女,满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稽查科负责人郑 峰(蒙古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和布病预防控制科科长高美琴(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李 雯(女,满族)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工会主席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刘杰军 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党支部组织委员、急救科科长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刘白洋(女) 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陈乌日吉乐(蒙古族)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优秀党务工作者(19名)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任桂玲(女) 市中心医院药剂科党支部组织委员、药剂科药师张 茹(女) 市中心医院内科二党支部副书记、东胜部急诊科护士长辛建波 市中心医院党委委员、行政三党支部书记、医务科科长郝丽馨(女) 市中心医院实验诊断党支部组织委员解沛涛 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医技党支部书记、康巴什部药剂科副科长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刘丽荣(女) 市中医医院外科党支部书记、病理科副主任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乌云娜(女,蒙古族) 市蒙医医院党务干部陈思佳(女) 市蒙医医院外科党支部书记、资产管理科副主任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鲁 娜(女) 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一党支部书记、人事科教科主任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郝雅娜(女,蒙古族) 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健康体检中心主管护师梁筱宏(女) 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党建宣传科)副主任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冯 健(女,蒙古族) 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党办主任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额尔登毕力格(蒙古族)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牛日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委委员、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副科长刘 颖(女,蒙古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群办负责人、免疫规划科副科长曹文华(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四党支部组织委员、质量控制科副科长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李小莲(女) 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尚 娜(女) 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党务干部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仝佳乐 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党务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门诊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药剂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康复中心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健康鄂尔多斯行动推进中心)支部委员会
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
关于对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日至7月8日。二、受理方式和时间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具体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电话:0477-8588506 8588510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附件: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xlsx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7月1日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鄂...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鄂卫健发〔2024〕322 号)。现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
关于鄂尔多斯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 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建议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工委将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要求,现对鄂尔多斯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受理电话:0477-8588510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大厦921室(邮编:017010)中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行业工作委员会2026年6月29日附件鄂尔多斯市直卫健系统“两优一先”初步建议表彰对象名单一、优秀共产党员初步建议表彰人选(姓氏笔画数排序)王丽萍(女) 市中医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王志勇 市第二人民医院影像医学科主任王 星 市中心医院药剂科党支部书记、东胜部药剂科副主任王金磊(蒙古族) 市第四人民医院社区精神卫生科主任王 霞(女)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副主任乌 兰(女,蒙古族) 市蒙医医院东胜部党支部书记、信息统计科工作人员牛布拉(蒙古族) 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主任白雪梅(女) 市中医医院血透室护士长石伊东 市蒙医医院行政药学党支部书记、信息统计科副主任任婕瑞 市中心医院行政一党支部副书记,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刘杰军 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急救科科长刘白洋(女) 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许拥军 市蒙医医院眼耳鼻喉科主任何 窈(女,蒙古族) 市蒙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护士张国龙(蒙古族) 市疾控中心传防科科长李 伟 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外科党支部书记、康巴什部手术麻醉科副主任李 元(女,满族) 市疾控中心稽查科负责人李全福 市中心医院内科二党支部书记、东胜部肿瘤二区主任李金雨(女) 市第二人民医院肝病科一区护士长李长青(女) 市中心医院内科一党支部副书记、东胜部心内科副主任医师李 雯(女,满族)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工会主席李 鹏 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主任陈乌日吉乐(蒙古族)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栾秀荣(女) 市中心医院行政三党支部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龚慧珍(女) 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内科党支部副书记、康巴什部儿科护士长温旭欣(女) 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党支部副书记、东胜部重症医学科副主任杜忠林 市妇幼保健院影像党支部书记郑 峰(蒙古族) 市疾控中心鼠布科科长高美琴(女) 市疾控中心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建议表彰人选(姓氏笔画数排序)乌云娜(女,蒙古族) 市蒙医医院党务干部牛日欣 市疾控中心纪委委员、慢病科副科长冯 健(女,蒙古族) 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党办主任任桂玲(女) 市中心医院药剂科党支部组织委员、药剂科药师刘丽荣(女) 市中医医院外科党支部书记、病理科副主任刘 颖(女,蒙古族) 市疾控中心党群办负责人、免疫规划科副科长张 茹(女) 市中心医院内科二党支部副书记、东胜部急诊科护士长李小莲(女) 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辛建波 市中心医院党委委员、行政三党支部书记、医务科科长陈思佳(女) 市蒙医医院外科党支部书记、资产管理科副主任郝丽馨(女) 市中心医院实验诊断党支部组织委员郝雅娜(女,蒙古族) 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健康体检中心主管护师梁筱宏(女) 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党建宣传科)副主任鲁 娜(女) 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一党支部书记、人事科教科主任解沛涛 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医技党支部书记、康巴什部药剂科副科长仝佳乐 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党务干部尚 娜(女) 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党务干部曹文华(女) 市疾控中心第四党支部组织委员、监督四科副科长额尔登毕力格(蒙古族)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建议表彰对象(按自然顺序排序)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药剂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门诊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康复中心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中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第一支部委员会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24〕2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8名,其中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控制数工作人员48名,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控制数人才引进岗位表)。二、引进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5.学历学位条件。(1)事业编引进岗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齐全;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2)控制数引进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可参加应聘,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后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结果。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即1990年6月26日(不含)至2008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含),即1987年6月26日(不含)至2008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二)其他要求。符合《岗位表》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受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1.在读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26年7月1日前毕业的在校生)。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6.现役军人。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引进程序(一)发布公告。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ordoszxyy.org.cn/)向社会发布公告。(二)报名。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自2026年6月26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6年6月29日17: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报名。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表》。《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研招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3.报考者在报名时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以及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及时查看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用人单位在研判时,要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2)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3)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7)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研究方向证明、四六级证、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规培毕业的提供在培证明)。5.同一次人才引进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6.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如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经历的要注明“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满一年”。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报考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三)资格初审。1.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负责。2.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公告和《岗位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4.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5.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四)笔试。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对于报名人数少于等于50人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只进行面试考查。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该岗位报名考生将先进行笔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安排、成绩公布等内容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告。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3.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4.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笔试结束后,由人才引进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五)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医院另行通知。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已毕业报考人员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表中明确要求专业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医院人才引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六)面试考查及总成绩计算。1.面试考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即为有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出现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成绩。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七)体检。1.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2.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由医院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八)考察。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函调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情况、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查询有无犯罪记录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要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九)公示和聘用。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医院党委会议确定,将拟聘用人选,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备案手续。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2)应聘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引进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聘用资格。(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4.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待遇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鄂尔多斯市市直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引进控制数人员工资标准参照鄂尔多斯市市直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五、纪律和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六、其他事项(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三)本次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四)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五)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六)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七)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八)咨询和监督电话。如对报考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或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进行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477-8363270、8576632、8367262监督举报电话:0477-836557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组)、0477-8588506(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2.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控制数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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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关于公布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鄂尔多斯中心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公告如下,具体见附件。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汇总表.xlsx2.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汇总表.xlsx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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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2026年第一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鄂卫健发{2020}10号)的要求,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6年第一季度,针对康巴什区范围内的多种重点场所展开了细致的水质采样与检测工作。此次共检测了18份水样,包括了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样本,涵盖了区域内居民生活、公共活动等相关场所的供水系统。采样场所包括鄂尔多斯市城市水务公司、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大厦、康巴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新园区运动员村、部分医院、部分居民小区、图书馆、部分酒店。所有样品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判定,最终检测结果如下:所有监测点水样常规指标均符合国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