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经申请材料审查和委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内蒙古阿吉泰蒙医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民族医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斯琴;
拟设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纳贡毕力格;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民营;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3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滨海西路(东红海子西岸);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蒙医学:心身医学专业、老年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五疗药浴科、外科(骨科)、综合内科、皮肤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诊科、肛肠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77-8582311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综窗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