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加大“三级联创”力度,大力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建设,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推进诚信计生。加大便民维权力度,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全旗到年底至少创建1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镇,人口计生法治环境更加良好,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