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
按照《鄂尔多斯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随文报送,请审阅。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媒体,及时、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大力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2020年度,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等媒体发布信息5200余条次,上报市委、市政府约稿74篇。在人民网、新华网、环球时报、光明网、澎湃新闻、学习强国、健康报、人口报等国家级媒体推送发布信息40余条。二是注重先进事迹宣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健康扶贫典型事迹宣传及推送工作,推荐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典型经验做法100余篇、发布典型事迹95篇、制作“你最美”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海报85张,健康扶贫典型人物50余篇;8月19日,举办了全市“弘扬抗疫精神·护佑人民健康”表彰大会,用先进典型的切身体会和真情实感,讲述了一个个生动感人的事迹;推荐我市6人荣获“内蒙古好医生、内蒙古好护士”月度人物。三是深化社会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爱国卫生月和健康促进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通过深入基层开展健康巡讲、义诊和健康服务咨询等各类健康讲座共计700余场,受益人数达17万余人,制作并印发各种主题宣传折页、海报、购物袋,健康66条宣传扑克等宣传品共计20万份。市旗两级电视台通过《健康鄂尔多斯》、《守护健康》等各类丰富的蒙汉双语栏目播放和讲解各类健康知识,受益人群达40万人次。四是做好健康扶贫宣传。开展“普及健康知识 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成立55支好医生好护士及优秀医师护士健康科普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巡讲活动。同时,向市政府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各级各类媒体推送有关健康扶贫信息55条,组织配合我市电视台专题宣传报道健康扶贫工作,其中乌审旗及杭锦旗健康扶贫工作获得国家级媒体报道。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利用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及宣传栏、科普画廊、宣传墙、健康主题公园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包括海报、折页、宣传单)100万余份。六是多种途径开展“鼠疫防治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发布鼠疫防控和卫生应急各类信息2000余条,对住院、就诊患者及家属面对面宣传15万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已全部答复办理。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委不存在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委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组成。2020年印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新闻宣传工作制度》、《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系统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微信和微博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各项宣传及新闻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流程,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意识形态的宣传舆论阵地。
(四)经费保障情况。2020年共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核算86.15万预算经费,现已全部落实。鄂尔多斯汉语新闻综合频道、经济频道、汉语综合广播合作播出健康节目57.65万。融媒体中心建设(第三方机构)28.5万。
(五)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完善网络平台建设,改造、升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目前,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60万,进一步提升了宣传覆盖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倡导工作,深化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的合作和协调,夯实夯实基础,深化信息公开、疫情播报、健康教育等发布、宣传。2020年,继续完善官方网站栏目、规范内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委工作动态信息及了解相关的办事程序。
(六)培训宣传情况。10月22日,市卫生健康委举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暨保密工作培训会,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旗区宣传人员到会培训,提升系统职工公文、宣传文稿写作能力。派专人参加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培训班等培训会议。
(七)考核评估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卫生健康工作综合考核方案,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进行考核,包括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宣传培训等内容,分值占全部考核总分的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增1 | 44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 | 0 | 1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6 | 减2 | 19 |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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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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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新挑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与社会各界和群众就敏感重要信息(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的沟通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政府新闻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等作为政务公开核心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在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的基础上,利用微信等渠道为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者推送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知识、指南,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与媒体、群众的主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做好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和素养提升,及时主动公开民众关注的热点敏感信息,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展现新时代卫生健康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