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成文日期
标 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解读
文 号 时效性
概 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解读

时间:2023-01-16 21:42 来源: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总结前期医疗救治工作经验,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疾病名称进行调整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关口前移加强重症临床预警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症高危人群对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但是年龄>65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按重症病例管理。对重症高危人群进行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进行监测;强调低氧重症临床预警方面的作用,轻微活动后氧饱和度<94%,应警惕病情恶化。 

      三、将临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纳入《方案》 

      在一般治疗中增加了高热和咳嗽等对症处理;在抗病毒治疗中增加了已在我国审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增加了抗凝治疗;强调了清醒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方面,结合最新认识和研究证据,指出经鼻高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改进了呼气末正压(PEEP)的设定方法,加强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 

      四、修订完善中医治疗部分 

      增加了部分证型及“病证结合救治”内容,加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指导,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回链:http://wjw.ordos.gov.cn/zfxxgk/fdzdgknr/zcxx/zcwj2/202301/t20230116_3329235.html 

主办: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大厦9楼9031室  网站地图

电话:0477-8588401 E-Mail:eedswjw@126.com   网站标识码 :1506000095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蒙ICP备18001446号-2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35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