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245号 签发人:张秀玲
张嘉越委员:
您的《关于为25号眼科复明流动手术车开展眼科诊疗手术提供更多便利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减免交通过路费”的建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内交发〔2020〕728号)规定,在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时,除制式牌照的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制式警车,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抢险救灾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外,任何行政主管单位、路权经营单位、个人都不能以包缴、减免、通勤等形式,少交、免交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帮助办理复明手术车手术按二级眼科专科医院标准享受正常医保报销手续”的建议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中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第五条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眼科手术车暂不属于医疗机构,无相关医疗机构执照等证件,不符合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相关规定,也无法为其申请国家医保编码,故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三、关于“各级政府及人民医院、卫生院为手术车辆提供急救和检验支持,并帮助组织和通知群众,解决手术车停靠等问题”的建议
眼科复明流动手术车深入基层一线为老百姓治疗眼部疾病,是一项造福全市百姓的民心工程,为全力支持流动车深入基层开展治疗工作,只要鄂尔多斯旭永眼科医院向市、旗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备,市、旗两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立即向患者就近医疗机构发出指令,全力为流动手术车提供急救和检验支持,切实解决手术车停靠等问题。
四、关于“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的建议
眼科复明流动手术车让偏远和不易出行的眼病患者在家门口实现了诊疗服务。我市持续加大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市融媒体中心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并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客户端上持续深入宣传报道,让老百姓广泛知悉。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