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223号 签发人:张秀玲
王宝钧等委员:
您的《关于提高我市医疗设备利用率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我市印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设备盘活工作方案》(鄂卫健发〔2023〕358号),计划从卫健系统内部资产调剂、资产共享共用、加强机构协作等多角度入手,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新方式、新路径,全力解决资产管理中的闲置、使用率低等问题,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正在整合系统内可调剂(闲置)医疗设备信息,同时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调剂部分设备。一是成立医疗机器联盟和联盟运作基金会事宜,经认真研究,公立医院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资产属非国有资产),目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鄂府发〔2023〕72号)管理,有关资产的投放使用、运营管理与医疗机器联盟、运作暂时不能实现衔接。此外,成立联盟基金事宜,暂无政策依据。二是市医疗保障局设立专门的联盟机器使用帐号及机器收付费系统事宜,因医保信息系统为国家自上而下统一建设,暂只支持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接口方式实现费用结算,经市医保部门与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技术部门充分沟通论证,认为目前并不具备实施条件,待下一步条件成熟再做协商探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