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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鄂尔多斯疫情防控对呼和浩特到往人员何时解控 |
来信人 |
杨*强 |
性别 |
男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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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24****831 |
来信时间 |
2022-03-26 12:48 |
信件内容 |
自2月15日呼和浩特出现疫情以来,2月19日鄂尔多斯疾控指挥部发布的13号通告至今执行中,对来自来自呼和浩特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的管控措施或原路返回,即使是来自或从未出现过一例的呼和浩特旗县乡镇地区或其他零风险区域也同样执行以上通告。对此个人感觉以上管理手段机制化、简易化,不够科学合理、精准有效,而且防控策略有点笼统、不够情理,对于这种情况,希望鄂尔多斯疫情指挥中心“对症下药”,而不是采用好的坏的全部“一刀切”的管控手段,疫情防控固然重要,全民一心,共同战胜疫情,民生经济也不容忽视 |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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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04-01 00:00:00 |
答复内容 |
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1号》,对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的管控措施由“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调整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持48小时间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通行”。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须在第一入市地集中隔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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