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类药物皮肤试验
发布日期:2023-05-08 10:27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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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霉素类药物抗菌活性强、抗菌谱广、毒性低,是具有重要临床价值且广泛应用的抗菌药物。变态反应为青霉素类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型变态反应总发生率为3%10%,最严重的是型速发型过敏反应,即过敏性休克,发生率占用药人数的0.4 ‰-1.5‰,病死率为0.1‰。 

  青霉素皮试是目前预测青霉素速发型过敏反应最快速、灵敏、有效的检测方法。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新编药物学》,均明确规定: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使用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简称皮试)。 

  一、适应症 

  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02青霉素类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停药72 h以上者,需重新做皮试。03既往青霉素皮试阳性或有过敏史者需充分了解过敏反应类型及发生时间,临床医师进行综合评估后方能确定患者是否可以再次试验,并提前备好抢救药品及设备。 

  二、皮试方法 

  青霉素皮试液配制:根据《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以注射用青霉素G或青霉素G皮试制剂稀释为500U/ml的皮试液。前者需多步稀释;后者仅一步稀释,可节约操作时间和人力,并减少误差及污染。 

  根据《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用75%乙醇消毒前臂掌侧下段皮肤,对乙醇敏感的患者可使用生理盐水清洁。使用1ml一次性注射器抽取皮试液,先排净针管内空气。用一手绷紧患者皮肤,另一手持针,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515°进针,形成直径3mm的皮丘。 

  三、结果与解读 

  根据《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进行皮试后 1520分钟后判断皮试结果,如皮丘较之前注射形成的皮丘直径扩大≥3mm应判断为皮试阳性,伴有红晕或痒感更支持呈阳性反应。 

  对可疑阳性者,应在对侧前臂用0. 9% 氯化钠注射液做对照试验。 

  皮试阴性不能完全排除过敏反应的可能,原因在于:皮试仅对IgE介导的速发型过敏反应有预测价值,对非IgE介导的迟发型过敏反应无预测价值;我国青霉素皮试检测试剂仅含青霉素G,部分医院加入了半合成青霉素,但未包含PPLMDM,皮试的灵敏度有限;未常规采用阳性对照,不能排除假阴性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即使皮试为阴性,在药物使用过程中仍需注意密切观察,并做好过敏反应抢救准备。 

  2. 青霉素皮试禁用于过敏性休克高危人群。 

  3. 4-6周内发生过药物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推荐4-6周后再行皮试。 

  4. 哮喘患者行皮试推荐在哮喘控制期间进行。 

  5. 皮试前停药推荐:一代抗组胺药停药2-3d,二代抗组胺药停药3-7d,糖皮质激素停药1周;丙咪嗪类抗抑郁药、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停药1周;β受体阻滞剂及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停药24h。如用药史不明,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停药或停足够长时间,应以磷酸组胺作为阳性对照,明确皮肤反应性是否受抑制而导致假阴性。 

  6. 指南规范推荐青霉素类药物使用青霉素皮试液进行皮肤试验。也文献报道个别情况使用药品原液皮试,配置浓度0.5mg/mL 

  7. 不同指南规范共识中,皮试注射体积略有不同,形成皮丘大小不同,相应结果判定也略有不同。 

  参考文献 

  1.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4.《青霉素类药物更换批号或厂家皮肤试验专家共识》 

  5.青霉素皮肤试验临床操作专家共识[J].临床药物治疗杂志, 2022,20(3):10-12 

  6.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最佳证据总结[J].护士进修杂志,2024,391):65-70 

  7.哌拉西林及其复方制剂致过敏性休克的病例报道及文献分析[J].中国药房,2021,32(01):82-87. 

  8.1例注射用哌拉西林钠皮试液致患者严重过敏反应的病例分析[J].抗感染药学,2020,17(12):1829-1830.DOI:10.13493/j.issn.1672-7878.2020.12-036. 

(文/ 武智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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