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16:42
来源: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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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内容,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858828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鄂尔多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全年公开信息发布992条,健康鄂尔多斯官方微信信息发布2920条,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信息发布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与机制,并按标准答复告知,全年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答复4件,未发生超期答复情况,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所有拟在委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均经过科室把关、保密审查等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截至目前,开通自媒体3个(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官方网站、微博),市直媒体合作专栏2个(健康鄂尔多斯、健康加油站)。在门户网站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卫生健康诚信建设、京蒙协作北京协作医院专家出诊信息、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充分发挥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124次,互动交流征集调查3期,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0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委主要领导直接主管,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指导分管业务领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进行集中排查,及时纠正和清理表述不规范内容。2024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及时加以改进,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不足,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下一步,大力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更好的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信息初稿,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努力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对政务公开领域内容细化充实,不仅在信息发布的范围上求广、内容上求全,更要深入挖掘信息,实现信息的高质量发布,做到系统性、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相结合。加强与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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