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319号
张蕤委员:
您的《关于三医联动助推医改六医统筹惠及老百姓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从2009年跟随国家步伐启动新一轮医改,至今已有13年。这期间从农村到城区,从基层医疗机构到三级公立医院,都有较大变化,也不断面临新的挑战。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三医联动”高效运行
(一)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一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年,我市率先取消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由此减少的合理性收入,地方财政按药品销售总额的15%(蒙中药25%)给予补偿。2015年,市直公立医院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2021年,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患者减轻药品负担近1.36亿元。二是不断完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国家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政策。目前,已有三批次国家集采药品(112种171个品规)落地。三是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2021年全市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达46.51 %,二级医院占比达49.4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达66.42%。
(二)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糖尿病、高血压报销的诊断证明已经放宽至基层,其它慢性病病种报销只需备案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即可。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报销差距,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医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的作用。二是逐步取消对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性质,实行总额控费下按病种、床日、人头和DIP分值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在中长期、慢性病住院方面,调整了全市精神类疾病专科医疗机构重性精神疾病床日付费标准,患者自付比例由之前的40%—45%下降到20%。2020年,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DIP)付费试点。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一是加强基层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各旗区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要求进行招聘。鼓励“县招乡用、乡管村用”;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学历在不突破卫生健康行业准入要求的情况下,最低可以降到中专;招聘急需医疗专业人才的单位,可以采取面试和直接考察的方式。二是逐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6】80号),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分配收入,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三是推动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49号),明确乡村医生准入、执业和退出等各项机制。出台《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实施方案》(鄂卫健发【2020】50号),为在职在岗616名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二)着力解决公立医院人才流失和编制不足的问题。一是减少人才逆向流动。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时,明确规定有事业编制和岗位数人员不允许报考。二是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市人社、编办、卫健部门多方监督,各公立医院自主招聘,截至目前,市、旗两级公立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8475人,较2019年增加378人。三是重新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内机编办发〔2015〕163号),市直公立医院以1:1.4的比例、旗区公立医院以1:1.2的比例,重新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三)着力解决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低的问题。要求各旗区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提高公立医院薪酬待遇。2020年,针对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和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数两种身份人员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各项补贴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并上报市委《中共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呈报市直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及班子选任相关情况的报告》(鄂人常党字【2020】12号),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做出批示,市人民政府再次组织市委编办、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专题研究,原则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解决意见。
(四)着力解决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短缺的问题。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按照《鄂尔多斯市高端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鄂府发【2017】156号)规划,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培养我市各类高端卫生健康人才。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19年以来,为市直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6名、全国重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66名。三是创新开展职称评审。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精神,评审不再论资排辈,根据个人业绩评审,在市中心医院开展自主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真正把有能力的人评审上去。
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激活医疗共同体在分级诊疗中的“引擎”作用。各旗区均建成以旗直医院为龙头,辖区内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实现“人、财、物”一体化管理,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其中,准格尔旗作为国家紧密型医疗共同体试点旗区,3个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入选2020年自治区曲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十大经典案例。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现场会上,准格尔旗作了典型发言,受到国务院表彰;2021年,达拉特旗、乌审旗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紧密型医疗共同体试点旗区。
(二)加强旗区公立医院在分级诊疗中的“县域龙头”作用。
通过与区内外知名医院建立进修培训、远程教学、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旗区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城市三级医院定期抽调临床、医技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生帮助旗区公立医院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使大部分患者看病就医不出旗区。不断加强旗区级公立医院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委托自治区医师协会现场评审了各旗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申报的65个学科涉及30个专业的医学重点学科,进一步提升了旗区级公立医院医学教学、自主创新能力。
(三)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网底”作用。打造建设25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区域中心,每个区域服务中心辐射周边3至4个卫生院,带动基层整体服务能力提升。目前,已完成18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区域中心建设任务,预计到2022年底全部打造完成。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全市736个行政嘎查村有590个已设立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剩余146个嘎查村中有89个为卫生院所在地,57个由95辆“流动村卫生室”提供服务。培养一批有理论基础,能够承担66种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能够按照国家规范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医护人员。2018年以来,共计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6000余人。
(四)发挥家庭医生在分级诊疗中的“健康守门人”作用。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种重点慢性病患者及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制定包含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给予签约团队合理补助,提升签约积极性,提高签约履约率。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送系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不断提高签约服务履约率。全市组建家庭医生团队652个,签约率57.02%,重点人群签约率76.5%。
四、发展民族医药,弘扬中医(蒙医)医学
市、旗区两级财政分别设立500万元和50万元以上中医药(蒙医药)发展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蒙医)专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为扶持促进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发展,公立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将公立中医医院人员经费预算提高到90%。职工医保患者和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定点中医(蒙医)医院就诊,报销起付线分别降低20%和50%,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5%,并将中医(蒙医)特色诊疗技术以及符合规定由本院生产并在本院应用的蒙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办法》(内药监通报【2020】16号),允许院内制剂经审批后调剂使用,有效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蒙药难问题。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了中医(蒙医)科室、中药(蒙药)药房、配备了中医(蒙医)诊疗设备,并能开展十余项中医药(蒙医药)服务;91.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6%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2020年,2所中蒙医院晋升为三级甲等医院,3个旗区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先进旗区。覆盖城乡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网络日趋完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将于年内接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为抓手,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为目标,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更加注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医改政策的系统协同联动,不断巩固扩大改革成效,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联 系 人:姚远
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