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关于推进鄂尔多斯地区大健康医疗服务建设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三医联动”。近年来,我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多方联动,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一是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155家公立医院均在网上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超过60%。目前,已实施32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节约医保资金5.42亿元,并向公立医院拨付结余留用资金1101万元,按规定向垫付医院预付基金3.29亿元,保障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稳定。二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24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统筹下调检验、影像类价格,上调人工服务类价格。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察费100%报销,助推医疗服务基层首诊。三是将21项产前检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将79项藏医服务项目纳入自治区目录,报销范围稳步扩大。四是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单颗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不超过3536元,口腔种植体耗材带量采购,种植牙价格降幅50%。五是分级诊疗体系初步建立。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诊疗目录、转诊原则、流程及用药目录,建立服务接续机制。实施医保差异化支付报销政策,优化转诊率流程,逐步规范“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诊流程。
二、强化科技赋能。推动设立市卫生健康医疗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医疗卫生重点发展方向的课题申报和研究,支持发展学科建设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鼓励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医疗科技创新,2023年支持重大疾病临床防控、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等领域研发立项项目13项,支持经费456.23万元。下一步,继续将医疗健康领域纳入202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面向全市征集相关领域科技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三、推进智慧养老。积极推动建设全市慢病健康监测管理云平台,现已基本建成,正在开展数据对接和测试工作。该平台以“三高”慢病为切入点,采用基于物联网的血压血糖等监测设备以及互联网+线上慢病服务等,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慢病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慢病患者管理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实现分级诊疗。同时,发布202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拟在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医疗健康的特殊人群疾病防治研究以及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和各行业领域方面,向全市征集相关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为智慧社区养老提供科技支撑。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搭建全市统一的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建立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等中心,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目前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县域医共体医共体平台已投行。建成市影像云平台,全市2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已接入,累计上传185万余例检查,初步实现县域内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会诊、协同门诊、远程心电等远程医疗服务、移动会诊、双向转诊。
五、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出台《鄂尔多斯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鄂医保发〔2022〕63号),乌审旗已确立为自治区第二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旗县。一是统一医共体财务管理。设立财务核算(内审)中心,出台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加强对医共体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统计、内审和医保资金管理,实现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独立运营、统筹监管、规范安全,每年组织内部审计2次。二是建设智慧共享中蒙药房。以乌审旗蒙医综合医院为主体构建,为医共体分院提供一站式蒙药药事服务,为就诊患者提供优质的中蒙医药服务。三是统一药品管理。制定医共体统一用药总目录,实现药品统一采购、结算、配送、储备调剂。建成智慧共享蒙药房和中西药房,分院蒙药制剂达72种,中西药品达1243种,突破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限制,满足了基层群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需求。
六、深化医养融合。一是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鄂府发〔2021〕311号),各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定期走访探视高龄、空巢、失能重点老年群体,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监测、精神慰藉、咨询指导、药品配送、家庭病床等服务,累计上门巡诊老年人79085人次。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累计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共271589人,接收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194575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6.3%。二是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鄂卫健发〔2021〕244号),推动养老机构引进或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合作关系,全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51家,签约率达89.5%以上。三是推进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开展融合中医(蒙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推进中蒙医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家庭。发挥中医蒙医治疗和“治未病”服务的作用,建设一批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基地。目前,已与全国41个城市46个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接待“候鸟老人”上万人。
七、强化人才引育。一是出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2023年11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简称为“人才新政2.0版”),明确各项人才引进、人才平台搭建以及留才环境建设等政策措施。二是落实人才配套政策。“人才新政2.0版”出台后,2024年我市配套出台了相关人才保障措施,包括《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51号)、《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暖才”补贴实施细则》(鄂人社发〔2024〕53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直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素质提升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54号)等,为人才引进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