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发展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引才机制。一是出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2023年11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下称“人才新政2.0版”),规定各项人才引进、人才培育激励、人才平台搭建、留才环境建设等政策措施。二是落实人才配套政策。“人才新政2.0版”出台后,2024年我市相继印发了相关配套措施,包括《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鄂人社发〔2024〕5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暖才”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53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直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素质提升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54号)等,为人才引进提供强有力政策保障。三是完善医疗卫生人才政策。2024年,我市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鄂卫健发〔2024〕189号),为我市卫生系统人才工作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保障。四是加大卫生人才工作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重点学科专项资金1876万元和不低于1000万元的中医(蒙医)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卫生健康科研发展,为我市医疗科研能力提升提供资金保障。
二、强化待遇落实。推动将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控制数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与事业编制人员实现同工同酬。2024年3月,我市印发《关于市属高校工作人员调配及控制数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鄂党编办发〔2024〕50号),在现有事业编制空缺前提下,使用控制数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照程序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将符合条件的控制数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加大财政投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呈逐年增长态势,针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基础建设等关键领域,2022—2023年我市累计投入卫生健康事业补助资金121757万元,其中:2022年投入56861万元,2023年投入64896万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1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