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艳玲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对月子中心规范和监管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月子中心是为产妇提供坐月子服务的机构,服务包括产妇生活照顾、婴儿喂养和产后护理等,办理营业执照即可营业。该行业属于新业态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未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
一、我市月子中心现状
(一)月子中心市场准入方面。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目前,暂未有针对此类机构进行前置许可的法律依据,月子中心市场准入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办理营业执照即可营业。
(二)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由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审查细则》未设置月子中心许可类别业态,故按照社会餐饮类型,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实施许可审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三是鼓励月子中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
(三)推广妇幼保健院+月子中心模式方面。目前,市妇幼保健院和东胜区妇幼保健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推广该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制定行业标准。加大标准制修订流程及奖补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兑现奖补资金,鼓励月子中心等服务机构聚焦行业发展新模式、新需求,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强化市场准入。持续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做好“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三是加强食品监管。强化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明确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责成卫健行政部门严格监管相关机构从事的医疗保健活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1日
(联系人:李冲辉,联系电话:0477-858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