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市中心医院计划引进控制数工作人员97名,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可参加应聘,具体详见岗位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后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之日前。
4.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领域符合岗位要求;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人员(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身份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10日17:3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研究方向证明(本校研究生院开具)、四六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3.同一次人才引进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如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经历的要注明“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满一年”。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引进岗位专业目录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笔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于报名人数少于80人的岗位,只进行面试考查。报名人数超过80人的岗位,该岗位报名考生将先进行笔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及笔试安排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通知。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由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人才引进人数与应聘人数1: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研究生在读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表中明确要求专业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
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考查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通过面试考查的应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由市中心医院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函调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情况和查询有无犯罪记录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要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经医院党委会议确定,将拟聘用人选,报市卫健委审核。市卫健委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引进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
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待遇:控制数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在编同岗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引进人才符合鄂尔多斯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或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三、纪律和监督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如对报考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或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0477-8363270、8576632、8367262进行咨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8363270、8576632、8367262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0477-8124160
纪委监委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组:0477-8365577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506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