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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健康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健康鄂尔多斯建设各项任务,强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保障“健康鄂尔多斯2030”目标如期实现,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打造健康鄂尔多斯建设新格局,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健康基础保障。到2027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71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9%,健康城市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地级市前列;具有鄂尔多斯地方特色的大健康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健康文化氛围更趋浓厚,人居环境更加健康宜居,健康服务更加完善,健康保障更加均衡。
二、主要任务
(一)努力提升健康服务
1.中医药(蒙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推动文化传播与科普教育。大力加强中医药(蒙医药)宣传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丰富多元的形式广泛普及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知识。加强公立中医(蒙医)医院治未病科(中心)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治未病”的独特优势与关键作用,全方位、高质量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确保到2027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中医(蒙医)非药物疗法使用比例实现100%全覆盖,拓宽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重点聚焦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积极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等中医药(蒙医药)特色适宜技术。到2027年,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蒙医)临床科室设置比例超95%,0-36个月儿童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率不低于90%。鼓励中医(蒙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协作,打造一批兼具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与专业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规范养生保健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执业,开展专业化、系统化的中医药(蒙医药)技能培训,为中医药(蒙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人才动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康体重管理行动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在疾病防控、临床诊疗过程中提供饮食、运动等体重管理指导服务,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发布体重管理核心知识,加强科学宣传和普及倡导。建立家庭健康服务阵地。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进一步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场所数量和覆盖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形成浓厚的体重管理氛围。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等配置体重秤,有条件的配置室内外健身器械等。加强体重监测与效果评估,持续高质量开展营养和慢性病相关监测,加强健康生活方式调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保障健康人群
3.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平台建设,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畅通群众心理诉求反映渠道,及时掌握社会心理需求,依托鄂尔多斯市心理援助热线为公众提供专业心理支持。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多部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基层“多位一体”关爱帮扶小组或个案管理团队。加强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对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心理健康培训,组织开展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居民心理健康服务。到2027年,将涵盖在线心理测评、在线心理咨询、放松减等功能的心理健康云平台覆盖全市9个旗区;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覆盖所有中小学。(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教体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重大慢性病防治行动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从中小学生阶段开展群众性急救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完善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报告制度,绘制相关疾病“急救地图”。所有旗区均参与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到2027年,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人民区政府,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糖尿病防治行动。推进糖尿病医防融合服务,为糖尿病患者开具治疗和健康指导“双处方”。加强基层糖尿病管理团队建设,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为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糖尿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到2027年,居民糖尿病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行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落实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要求。提升基层专业人员服务能力,建立慢阻肺患者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到2027年,慢阻肺病患者规范健康服务率进一步提升,服务人群重度急性加重住院率逐年下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癌症防治行动。提升居民对预防癌症核心知识的掌握率,对常见癌症普遍开展机会性筛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筛查。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推广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发挥中医药在癌症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完善癌症患者的生命质量管理以及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到2027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高于46.6%。(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构建覆盖孕前、孕中、产后的全周期母婴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为全市孕前、孕期妇女和新生儿、儿童开展单基因遗传病携带者、无创产前基因、新生儿基因、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检测和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发生率,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增强妇幼健康服务深度广度,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服务,
以着力消除影响妇女儿童健康重大疾病的母婴传播为目标,深入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适龄女性免费“两癌”防治项目,为适龄女性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宫颈癌疫苗接种,综合防控宫颈癌和乳腺癌。到2027年,产前筛查率不低于80%,孕产妇死亡率维持在12/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降低到6‰以下;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10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一老一小”健康促进行动
持续推动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依托二级以上公办医疗机构继续做好“口福”“护胃”“润心”“拾遗”“听力”及失能老年人健康行动,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医学专科能力建设,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均达到90%以上。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政策体系,继续开展安宁疗护病区建设,拓展安宁疗护服务试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闲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所有养老机构均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加快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家庭养老服务支持和养老评估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开展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医育结合建设。到2027年底,全市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5.3个,普惠托育占比达到65%以上,城市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服务率达90%以上。支持幼儿园向下延伸开办托班,到2027年,幼儿园托班设置率达到6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加大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力度,营造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编制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教案,研究并推荐适合中小学生的营养套餐。加强中小学校近视防治工作,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体育活动时间。强化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干预,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到2027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中小学生超重和肥胖率逐年下降。(市教体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职业健康促进行动
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深化源头治理;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四方责任落实;聚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救治等能力建设。到2027年,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卫健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打造健康社会
9.体卫融合促进行动
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全年龄段人群通过科学规律性体育锻炼预防疾病、提高健康水平。建设社区健康运动中心(慢性病运动干预中心),鼓励和引导体育社会组织、社区体育指导员下沉社区,加入居民健康管理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体质健康监测、科学健身运动指导、体育健康科普等多样化服务。探索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健康管理中心,开展集健康体检、体适能测试、运动处方开具、运动干预于一体覆盖全人群立体化运动处方场所。到2027年,每千人拥有体育指导员达到2.6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市教体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食品安全促进行动
加强线上线下食品行业智慧监管,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推进放心农贸市场、放心消费餐饮示范单位和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创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完善食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到2027年,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行动
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和干预列入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出台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全面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到2027年,纳入健康影响评估的政策、规划和项目覆盖率达到80%,其中与健康相关的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评估覆盖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71岁。(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改善健康环境
12.健康乡村建设行动
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作用,加强农村地区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支持并协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健康乡村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健康乡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健康乡村建设成效监测,及时调整和优化建设策略措施。积极引导和指导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健康乡村建设。到2027年,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5%;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实现动态全覆盖,并发挥相应职能作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委社工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康城镇创建行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发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开展卫生清洁行动,积极营造美丽健康宜居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根据季节性特点,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持续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到2027年,健康细胞覆盖率不低于80%;东胜区、康巴什区病媒生物防控水平达到A级,其余旗达到B级。(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委社工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健康支持性环境提升行动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城乡水环境整治以及重点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作。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推动老旧小区厨房油烟排放、饮用水管网维护以及住房安全等规范管理。推动促进呼吸健康和运动健康元素融入各级各类空间规划。持续推进城乡厕所革命,高标准建设(改建)学校、儿童青少年活动场所、农贸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点、农家乐(牧家乐)等窗口单位和重点场所的公共厕所。到202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生活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完成所有旱厕改水厕任务;农村牧区环境更加健康宜居。(市住建局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奋力营造健康文化
15.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围绕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合理膳食、指导适量运动、加强控制吸烟、促进心理健康等内容,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嘎查)、中小学校等,深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激励广大居民不断充实健康知识,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到2027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9%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社工部、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公共场所控烟行动
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鼓励引导各类无烟单位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将控制吸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强化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到2027年,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控制在50%以下,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旗区人民政府,市文明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行动职责。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健康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由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各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健全支撑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各旗区、各部门对健康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落实情况纳入“五位一体”年度考核任务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日常督查评估制度,每年评选先进典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健康筹资机制,吸引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
(三)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各方参与。加强推进健康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宣传推广。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参与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形成各方力量有序推动健康鄂尔多斯建设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