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4-03-23 10: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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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23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3月22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线上修改意见及建议4条,采纳1条,未采纳3条,未采纳理由如下:

  建议1:第十七条的内容是相关保障的内容,将第十七条放在第三章《保障》里。 

  未采纳原因:经专家论证,十七条内容包括建立出生缺陷工作机制、为出生缺陷儿提供治疗,仍放在第二章预防与治疗较合适。 

  建议2:生三孩补贴20万刺激生育。 

  建议3:加大补贴力度,和住房,教育一系列配套设施,减轻负担生不起养不起。 

  以上建议未采纳原因:以上2条建议内容与本次征求意见稿无关,且无制定依据,故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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