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9 08:56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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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我市考取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遗失补办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市卫生健康人才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资料 

  1)申请人填写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公章。 

  2)高级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初、中级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3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无误即返还)。 

  4)申请人近期小二寸、白底证件照3张;电子版照片一份(小于10Kb)。 

  二、受理相关事宜 

  受理单位: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人才考试中心 

  受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大厦9917室) 

  联系电话:0477-858839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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