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1-04 15:34
来源: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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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支持幼儿园通过开设托班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好托幼一体化有关工作。 

  二、制定过程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卫人口发〔2025〕6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过与市教体局等7个部门、各旗区卫生健康委沟通协调,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并汲取专家学者、律师、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托育服务工作的部署,解决2-3岁婴幼儿照护问题,满足家庭对孩子入托入园的便捷性和连续性的需求,推动“幼有所育、幼有善育、幼有优育”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及改扩建幼儿园托班30所,共增设托班50个,2026年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数占全市托育机构数量比重达到70%以上。 

  (三)工作任务 

  1.开展幼儿园空余学位摸底工作; 

  2.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充分挖潜增设托班; 

  3.加强规范化建设; 

  4.加强“托幼一体化”模式机构备案; 

  5.保障托班从业人员配置; 

  6.多领域强化幼儿园托班专业能力; 

  7.完善组织领导体制; 

  8.落实幼儿园托班相关补助经费; 

  9.完善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2.分工协作; 

  3.资金管理; 

  4.营造氛围。 

  四、制定文件的法规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卫人口发〔2025〕6号)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2 

  相关链接:https://wjw.ordos.gov.cn/zfxxgkx/fdzdgk_xxgk/zcwj/202601/t20260104_3866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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