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1-09 14:50 来源: 【字体: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工作。今年5月我委梳理完成“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市本级卫生健康系统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录入工作。6月初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工作,认领事项37项,并逐项完成检查实施清单。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下放取消落实工作。2018年7月-9月,我委对全市各旗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取消下放旗区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督查。通过督查,各旗区行政审批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升,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管理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实现电子化注册管理。今年5月,我委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及时将旗区级护士注册审批权限下放至旗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本级只办理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及三级医院的护士注册相关业务。10月底,我委举办全市电子证照培训班,加快创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准入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同时,强化舆论引导,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向社会公开,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深厚的工作氛围。

  四是及时并全面的梳理了市本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经认真清理规范后,我委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中未涉及到开办企业审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所需证明均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证明事项,无一超越法律法规规定或“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事项。

  五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为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我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群众办理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

  六是全面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今年3月,我委成立行政审批科,负责承担本系统全部行政审批职能。5月底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依托政务服务网。

  (二)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制度标准化

  针对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需调整因素,我委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制度,定期逐项梳理审核我委行政权力事项中设定依据是否有效、是否与上位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责任主体是否发生改变,事项中办理时限、材料清单、服务事项表格、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理环节信息等要素是否有所变动等内容,确保事项内容完整、准确。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及时更新了卫生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名录库,并充分应用于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对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采光照明、医疗卫生监督抽查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了我市卫生监管力度和水平,推进了卫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我委印发《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及时在门户网站信用信息栏目公开。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我委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要求委机关各科室、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七项程序,按规定和要求向法监科提供有关资料,支持并配合法监科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法监科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进一步推进了我委法治机关建设。今年,我委对拟提请市政府印发或对市政府提出申请的8份文件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同时,完成了我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35件,其中,委机关制发6件,现均已上传至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予以报备。至此,我委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规范率均达到100%,且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有效提升我委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我委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符合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委机关各科室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责任划分;强调了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及政策、法律依据;列举了提请合法性审查必须提交的材料;规范了提请合法性审查的报送方式。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确保了我委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推动了我委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委重大事项决策均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聘请了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法律知识扎实,资历较深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忠于事实与法律,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开展工作,保证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我委作为我市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与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签订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委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我委执法机构。

  二是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和公布制度,对系统内执法证件资格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并在官网对我委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予以公布。目前,无变动行政执法人员7人;因机构改革,所属执法主体发生变更执法人员共36人;有4位持执法证件人员因退休需予以清理;现为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有7人等待市司法局审核确认。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两法平台。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录入案件18件。

  四是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及责任科室,明确改革时限,建立并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委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逐年上升。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委在官方网站设作风监督举报窗口和综合监督投诉举报窗口,公示了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举报途径和联系方式,综合监督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参与监督行政服务作风。目前,我委行政服务作风良好,未接到一例有关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作风问题及投诉举报案件。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及时将医院简介、办事指南、就诊流程、预约挂号、专家介绍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关于建立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的通知》,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切实确保了医务人员、就诊患者的安全,维护了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同时,我委严格实行重要节会、敏感节点24小时值班备勤和情报信息“零报告”制度,目前本系统、本部门未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委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主题宣传周(日),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行宣传服务,广泛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健康科学知识。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委机关网络在线学法和考试工作,并在委机关OA办公平台和官网上传了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

  二是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和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活动。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并以宪法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知识为内容开展问答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委机关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监督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保障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直以来,领导高度重视我委依法治市工作。年初,我部门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委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并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根据要点制定了工作台账,细化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加大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理念,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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