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2-02 15:59 来源: 【字体:        

  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21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3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下设的行政机关,单位共有人员编制1069人,实有人员4785人;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6家,有: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和鄂尔多斯市老龄工作指导中心;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6家: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鄂尔多斯市蒙医研究所、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关于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法规规定,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方针政策。  

  (五)负责全市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对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以及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建议,完善地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制度、措施。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以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则和政策措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二)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市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事业单位预算。 

  1.鄂尔多斯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单位设置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共有机构数是1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6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4家。 

  2023年编制数为113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5人,事业编制1090,工勤编制8人。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5070人,比上年净增加285人,其中在职人员4071人,比上年净增加309人,其原因是新增工作调动及考录人员;离休人员6人,比上年增加1,其原因是上年度将离休1人记为退休;退休人员993人,比上年增加97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2.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3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4 

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5 

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类 

6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7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8 

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9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10 

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11 

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2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3 

鄂尔多斯市老龄工作指导中心 

行政类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52,313.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046.45万元,增长340.59%,增加主要由于:一是上年度未将医疗机构事业收入纳入预算;二是本年度部门在职人数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支出预算252,313.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046.45万元,增长340.59%,增加主要由于:一是上年度未将医疗机构事业支出纳入预算;二是本年度部门在职人数增加,财政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52,31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018.31万元,占比30.1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6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169,194.59万元,占比67.0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7,099.02万元,占比2.81%,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52,31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85.8万元,占比82.79%;项目支出43,427.98万元,占比17.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社会保障和就业、公立医院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3,119.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02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6万元,上年结转7,099.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8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 

  2、科学技术类1,798.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5.64万元。主要用于各公立医院专科项目研究。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00.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72.8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76,757.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385.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机构运转、专业活动、公立医院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支出    

  5、住房保障1,62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0.9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其他支出1.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医疗鉴定支出。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6万元,比上年减少162.93万元,下降74.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部门近两年内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83.57%。主要是上年度将事业单位接待费支出预算纳入统计范围,本年度剔除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13万元,下降72.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13万元,下降72.03%。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度将事业单位公车运维费支出预算纳入统计范围,本年度剔除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78万元,比上年减少614.55万元,下降69.02%。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2.2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咨询费0.2万元、邮电费5.22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3.22万元、劳务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3.7万元、工会经费13.25万元、福利费27.5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62万元、其他交通费184.12万元、其他2.3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将非参公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纳入统计范围,本年度剔除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3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6.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66.57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86万元,较上年减少4.26万元,下降69.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妇幼保健院残疾人医疗鉴定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7个,公开绩效目标5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4,213.0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89辆, 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其他公务用车6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0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8588409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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