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督导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重点督导助产机构的主要职责、设置要求、人员要求、房屋与场地、基本设备、药品、各项规章制度、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评估、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出生缺陷、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新生儿听力筛查和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助产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助产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服务规范与助产操作规程,规范助产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努力提升全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图/文 崔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