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时间:2022-11-2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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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围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制定印发《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点内容,并多次组织召开法治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我委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是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2022年度市卫健委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围绕《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和《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对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对法治建设具体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解决,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对未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同时,完善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推动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委重大事项决策均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制定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一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截至目前,我委对拟提请市政府印发或对市政府提出申请的37份文件全部进行了前置审查。二是配合市委办开展涉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对市委印发的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一)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及时更新“一单两库一细则”,并按照年初制定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教体局于4月-7月开展学校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学校572所,发现问题683条,下达监督意见书513份,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383人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立即整改,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提供保障,用卫生法律法规有效筑起卫生监督防线。
(二)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组织开展各类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活动。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9个旗区逐一开展督查指导,内容覆盖医疗、传染病、消毒产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各个方面。通过实地督导,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全市卫生健康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二是对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100余户次;三是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日常监督,规范其诊疗行为;四是配合市人大完成了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调研工作,摸清了行业底数、消毒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全市群众就餐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五是开展整治医疗乱象、打击养老诈骗、消毒产品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民营医院、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性布病机构、放射卫生、防暑降温、涉水产品、抑菌剂、疫情防控隔离酒店、学校卫生及学校疫情防控等十余类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店、企业、学校、公共场所、水厂300余家,对于发现的问题均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问题较严重的均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通过各类专项行动,强化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饮用水供水单位、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意识,强化规范了行业执业行为,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常态化做好传染病防控和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持续开展对公共场所、学校、供水单位、新冠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目前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7063个次,公共场所11957个次,供水单位697个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50个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130个次,新冠疫苗接种点362个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6家次,发现问题3547个,下达监督意见11450份,处罚案件302件,罚款金额58.5万元。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立即整改,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用卫生法律法规有效筑起卫生监督防线。各类案件已全部录入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协同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等四个系统,并通过各类信息报告系统向社会予以公示。
(三)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约谈制度》,创新服务模式,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对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办案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提升我市卫生执法办案质量,推动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监督队伍。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市本级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19卷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业务科室逐条整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评查,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办案水平,规范、合法、公正、有效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我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系统内新增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及考试。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加大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力度。认真开展委机关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工作。组织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实施。同时,积极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举办宪法宣誓仪式、法律知识问答和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加强行业法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及卫生行业节日等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对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宣传活动起到良好的效果。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各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监管模式单一、手段滞后、执法效率不高;专业能力不足,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等问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委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加大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理念,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477-8588120 E-Mail:eedswjw@126.com
地址: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大厦9楼9031室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