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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告
责任编辑: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9-15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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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其执法人员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委托期限自2023528日起至2024527日止),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权范围内,承担全市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相关执法职能。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4《艾滋病防治条例》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7《护士条例》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0《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1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3《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1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三)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5《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6《消毒管理办法》 

  7《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8《处方管理办法》 

  9《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10《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1《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12《血站管理办法》 

  1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1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5《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1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7《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9《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卫生健康大厦9楼  

  2.咨询电话:0477-8395382;投诉电话:0477-8588398 

  (二)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支队 

  1.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卫生健康大厦6楼。 

  2.咨询电话:0477-8395392;投诉电话:0477-839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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