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文件精神,满足我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提升我院医疗服务和学科建设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情况
本次计划引进控制数人员100名,此次引进为长期引进计划。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引进控制数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引进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引进范围已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5.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领域符合岗位要求;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ordoszxyy.org.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6日9:00开始报名,报名不设截止时间,按需引进直至全额引进为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下载填写附件2《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会同对应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外语等级证书、现有技术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人事科邮箱:rsk8367262@163.com,或者到人事科现场提供以上材料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考生请于邮件发送后2个工作日内与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电话联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三)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医院根据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设截止时间,随报随审。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通知单独或集中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五)考查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考查工作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第一名报名10日后,即时采取“随报随审随考查随引进”的方式,在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组建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单独或集中考查。
考查采取面试考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业绩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
面试考查结果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医院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将引进申请报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医院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引进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宜
(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正确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派驻纪检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在应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477-8367262、836327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组0477-836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