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委于2024年3月印发《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二孩、三孩家庭育儿补贴及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符合政策的孕产妇及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分娩及育儿补贴,对满足条件的托育机构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该政策实施已满1年。根据《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要求,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育儿补贴、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大厦9楼928(邮编:017010)。
来信请注明“《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二孩、三孩家庭育儿补贴及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kjtll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附件: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二孩、三孩家庭育儿补贴及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