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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输入主题内容,长度不超过50个字符 |
来信人 |
王* |
性别 |
男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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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0****7720 |
来信时间 |
2022-05-01 14:09 |
信件内容 |
自4月25日包头出现疫情以来,4月28日鄂尔多斯疾控指挥部发布的23号通告至今执行中,对来自来自包头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的管控措施或原路返回。包头在迅速的应对中已经实现了全域低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1号公告,低风险地区可以有序流动。对此个人感觉鄂尔多斯管理手段机制化、简易化,不够科学合理、对于这种情况,希望鄂尔多斯疫情指挥中心“对症下药”,而不是采用好的坏的全部“一刀切”的管控手段,疫情防控固然重要,全民一心,共同战胜疫情,民生经济也不容忽视。 |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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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05-05 00:00:00 |
答复内容 |
鉴于当前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对管控政策进行调整。请群众理解疫情防控的重要和不易,对于防疫管控期间带来的困扰,深表抱歉,望能理解!有关政策可咨询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477—8589905、83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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