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考中心对于医师资格信息修改的相关规定,现将办理流程公布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
(一)办理范围
医师资格证身份信息的修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
2.白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5.修改身份证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有两种情况:
(1)如身份证信息为录入错误,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如身份证信息中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发生改变,需提交户口本(标明曾用名)原件和复印件3份,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同时修改助理和执业医师资格信息,应分别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
2.申请修改的医师资格信息中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二代身份证身份信息一致。
二、通过认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
(一)办理范围
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医师以上职称,且经“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适用情形:
1.经人事部门认定合法证书;
2.未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
(非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颁发的资格证书,分为外省市发放、部队转地方等2种证书,此类人员不属于我委办理业务范围。)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号由原15位正常升为18位号码,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3)1998年6月26日之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
(5)白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外原因申请修改的,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3)1998年6月26日之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2份(详见附件2);
(5)白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如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原因更正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属于系统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更正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交原认定时留存的《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受理相关事宜
受理单位: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人才考试中心
受理地点: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大厦9楼917室)
联系电话:0477-8588394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docx
附件2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docx